9月2日訊 CBA休賽期,郭艾倫加盟廣州。籃球評論員蘇群長文談到艾倫:
CBA有個條款叫“優先續約權”,由球隊握著。優先續約權沒有期限約束,隻要上賽季在一個隊打球,下一份合同的優先續簽權永遠屬於球隊。這個條款對球員非常不公平,哪怕為瞭保護青訓,至少也應該在28歲以後把權利還給球員。
把這個條款置入婚姻狀態,你就知道有多不公平,女方想離婚,不行,男方說瞭算,這不是封建社會的“休妻”制度嗎?
在這樣的條款下,郭艾倫一直以為:我還能上哪兒去呢?他在直播時的原話:“(7月23日)這時候為什麼沒有簽約,因為我們每回簽約都是在最後的時候簽,因為反正也不走,沒有中間有談判拉扯。你們說什麼互相拉扯好幾回,我根本沒想過要走,沒有拉扯。”
這就是郭艾倫、球迷都感到很意外的原因。